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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7月1日起施行
发布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浏览:2151 次

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制定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4年第5号)将于今年7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规定,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危货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在出厂前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旅客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应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于20151231前全部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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